文物保函〔2021〕1453号《国家文物局关于王守仁故居建设控制地带内阳明西路北侧、舜水北路东侧地块建设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2-01-07 03:54:38
国家文物局关于王守仁故居建设控制地带内阳明西路北侧、舜水北路东侧地块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1〕1453号
浙江省文物局: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再次上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王守仁故居建设控制地带内阳明西路北侧、舜水北路东侧地块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浙文物〔2021〕20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王守仁故居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阳明西路北侧、舜水北路东侧地块建设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拟建项目区域总体布局应注意与周边建成环境肌理相呼应;加强故居前广场与拟建项目区域的衔接设计,突出公共属性,并应总体考虑该区域高程及排水设计;建议纪念馆在方案一的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在功能定位上突出与文物建筑的互补性。
(二)细化基坑支护结构设计和动态监测方案,在文物建筑关键点位布设沉降与振动监测点,加强变形监测;补充文物保护应急预案。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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