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1436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杜甫草堂建设控制地带内古籍保护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2-01-19 08:34:04
国家文物局关于杜甫草堂建设控制地带内古籍保护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1〕1436号
四川省文物局:
《四川省文物局关于在杜甫草堂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古籍保护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请示》(川文物〔2021〕11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杜甫草堂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古籍保护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完善前期工作。补充场地、建筑现状勘测及照片,细化现有建筑评估及加固改造设计。补充拟建范围内的必要考古工作,明确地下室开挖深度、施工界面与保护范围的关系。
(二)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明确建设项目的功能定位,校核功能需求,建设规模应严格控制,满足展示使用要求即可;建设项目的体量、形制等应充分尊重文物建筑及其历史环境风貌;调整优化建筑北立面设计,完善场地及景观设计,统筹考虑其与杜甫草堂、四川博物院、浣花溪、内湖及各道路的遮蔽、对景和空间衔接关系。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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