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函区〔2021〕212号《科技部关于支持安徽省建设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函》
科技部关于支持安徽省建设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函
国科函区〔2021〕21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报送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方案(2021-2025年)的函》(皖政秘〔2021〕121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4号)、《关于加快推动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发展的通知》(国科办区〔2020〕50号)部署,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支持安徽省建设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示范区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示范区建设要围绕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和安徽省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求,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推动重大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构建协同开放共享的成果转移转化格局,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和决胜迈进创新型国家发挥积极作用。到2025年,要努力建成全省创新发展的新引擎、长三角协同发展的重要支撑区、全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示范样板。
二、示范区以合肥、芜湖、蚌埠、安庆、六安五市为建设主体,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创新,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和水平。积极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加强原创科技成果供给和转化,建立健全企业主导的产业技术研发机制,发挥市场化、社会化机构和平台的支撑服务力量,大力培育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深度融入区域开放协同发展格局,充分发挥示范区辐射引领作用,加强科技成果跨区域、跨国际流动,全面支撑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跨区域协同创新。
三、要建立健全示范区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加大科技投入,强化协同推进,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培育良好环境,把各项保障措施抓实抓好。
四、科技部将积极支持示范区建设工作,协调研究解决相关政策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政策措施并予以推广。建立监测评估机制,跟踪评估示范区建设进展情况,示范区建设期满将进行评估验收。
科技部
2021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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