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革函〔2022〕10号《国家文物局关于重庆黄山抗战旧址群保护规划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重庆黄山抗战旧址群保护规划的批复
文物革函〔2022〕10号
重庆市文物局:
《重庆市文物局关于报审重庆市南岸区重庆黄山抗战旧址群保护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渝文物〔2021〕9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重庆黄山抗战旧址群保护规划。
二、该保护规划尚需以下的调整和完善:
(一)深化价值和现状评估。挖掘全民族抗战、国共合作的历史事实,突出中国抗战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重大意义,补充后续的历史沿革和价值评估。细化旧址群各时期历史格局变化和建设工程分析,完善真实性评估。补充说明文物建筑的形制、材料和主要工艺。
(二)加强前期勘察研究,优化保护区划划定及相关管控规定。建议将保护范围西侧及西南侧外已有建筑的区域纳入建设控制地带,并对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分级管控,区别村庄和自然林地的建设控制要求,补充建筑高度、容积率、色彩、形貌、功能控制等规定,不宜设置人口控制指标。加强与传统风貌区保护、风景名胜区建设管控和村镇建设规划要求的衔接。
(三)优化展示利用规划措施。切实维护南门的历史空间形态,深入论证入口区游客服务中心选址。合理控制新建规模,细化博物馆改造、游客服务中心建设指标,管理用房尽可能考虑利用现有建筑内部空间实现相关功能。
(四)补充预防性保护措施内容。明确用地性质调整的内容和范围,补充用地性质现状图和调整规划图。
三、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在与当地政府和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的基础上,按照上述意见对规划进行补充完善。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的要求,将重庆黄山抗战旧址群保护规划报请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并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
四、规划所涉的文物保护、展示利用、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前应按程序另行报批。
专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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