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1491号《国家文物局关于侯马晋国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侯马北铜铜业有限公司年处理精矿150(优化变更80)万吨综合回收建设项目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侯马晋国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侯马北铜铜业有限公司年处理精矿150(优化变更80)万吨综合回收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1〕1491号
山西省文物局:
《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在侯马晋国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侯马北铜铜业有限公司年处理铜精矿150(优化变更80)万吨综合回收项目建设的请示》(晋文物〔2021〕19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侯马晋国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侯马北铜铜业有限公司年处理铜精矿150(优化变更80)万吨综合回收建设项目。
一、请你局组织考古发掘资质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全面的考古发掘工作,进一步确定已发现遗迹的性质、价值及其与侯马晋国遗址的关系。应根据考古工作结果优化项目方案,并按照《侯马晋国遗址保护总体规划》要求和工业设计规范尽量缩小建筑体量、高度,弱化建筑外观色彩亮度。应完善矿、渣、成品存储、加工、运输等过程中的防尘、防震以及废气、废水处理等措施,尽可能降低对遗址环境的影响。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应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施工强度,做好施工中的文物保护工作,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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