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7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2年第6号)
浏览量: 时间:2022-01-20 04:51:04
国家药监局关于7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2年第6号
在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广州市邦妮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BONYHAiR染发霜(棕色)等71批次化妆品不合格(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7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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