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2022〕6号《应急管理部关于给予卢永坤等85名同志和云南地震台等10个集体奖励的决定》
应急管理部关于给予卢永坤等85名同志和云南地震台等10个集体奖励的决定
应急〔2022〕6号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中国地震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部所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2021年5月21日夜、22日凌晨连续发生云南漾濞6.4级和青海玛多7.4级地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研究部署,应急管理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并调集力量驰援灾区,会同地方投入抗震救灾。参加人员勠力同心、英勇拼搏、连续奋战,用汗水和信念有效防范化解次生灾害、切实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努力以最大的搜救力度、最快的转移安置速度、最低的灾害损失程度,夺取抗震救灾工作的最终胜利,得到各方面充分肯定。
为奖励先进、树立榜样、鼓舞士气,根据《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应急管理部决定,对在云南漾濞6.4级、青海玛多7.4级地震抗震救灾作出突出贡献的卢永坤等85名同志和云南地震台等10个集体给予奖励。
希望受到奖励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再立新功。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消防救援人员要向受到奖励的个人和集体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国之大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大力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努力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着力提升防大震抢大险抗大灾能力,自觉扛起保民平安、为民造福的神圣职责,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应急管理部
2022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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