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公路发〔2022〕12号《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命名“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2-01-29 04:35:36

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命名“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的通知






交公路发〔202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乡村振兴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21〕48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1〕831号)部署,经县级申请、省级核查、专家评审、交叉复核、结果公示等程序,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决定命名河北省迁西县等153个县(市、区)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现予以公布。

“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不断探索总结“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成功经验。各省、市级交通运输、财政、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主管部门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完善示范创建管理长效机制,总结推广全国示范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由典型示范引领向全域达标发展转变,全面提升本地区“四好农村路”发展水平,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22日








附件下载:“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名单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128014.html

本文关键词: 交公路发, 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命名, 四好农村路, 示范县, 通知

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