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水体函〔2022〕42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提名)案例名单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提名)案例名单的通知
环办水体函〔2022〕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近年来,各地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涌现了一批具有全国示范价值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充分发挥基层创新的示范引领作用,2021年,生态环境部首次开展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在各省份推荐的基础上,组织筛选出18个美丽河湖案例(其中9个为优秀案例、9个为提名案例),8个美丽海湾案例(其中4个为优秀案例、4个为提名案例)。
这批案例各具特色,各有侧重,是水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典型。山东马踏湖、浙江下渚湖、浦阳江(浦江段)等案例,通过实施流域“治保用”系统治理、五水共治等措施,实现水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安徽新安江(黄山段)、内蒙古哈拉哈河(阿尔山段)、北京密云水库、四川邛海、福建霍童溪(蕉城段)、泸沽湖(云南部分)等案例,注重立法保障、空间管控、流域协作、生态补偿、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长效机制建设,水质稳定保持为优良。青岛灵山湾、秦皇岛湾北戴河段等案例,强化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多措并举,提升海湾生态环境质量;盐城东台条子泥岸段、汕头青澳湾等案例,采取立法保护、网格化监管、公众参与、智慧化监管、科普宣传等保护监管措施,从严保护优良的海洋生态环境。
现将上述案例名单印发各地(案例经验材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专题专栏”/“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征集活动”栏目检索查阅),请各地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加强本地区优秀案例经验总结和宣传,将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1月29日
首批美丽河湖优秀(提名)案例名单
一、优秀案例
山东马踏湖、安徽新安江(黄山段)、北京密云水库、内蒙古哈拉哈河(阿尔山段)、四川邛海、浙江下渚湖、泸沽湖(云南部分)、福建霍童溪(蕉城段)、浙江浦阳江(浦江段)
二、提名案例
河南淇河(鹤壁段)、山东日照水库、广西漓江、广东茅洲河、天津海河(河北区段)、陕西汉江(汉中段)、宁夏沙湖、甘肃石羊河(武威段)、浙江马金溪(开化段)
首批美丽海湾优秀(提名)案例名单
一、优秀案例
青岛灵山湾、秦皇岛湾北戴河段、盐城东台条子泥岸段、汕头青澳湾
二、提名案例
福州滨海新城岸段、深圳大鹏湾、温州洞头诸湾、大连金石滩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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