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2〕134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寨英村古建筑群东城墙(EW-01段)修缮加固项目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寨英村古建筑群东城墙(EW-01段)修缮加固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2〕134号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寨英村古建筑群·东城墙(EW-01段)修缮加固工程的请示》(黔文旅呈〔2021〕8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现状勘察。补充说明寨英村古建筑群城墙近期修缮效果及相关经验;核实墙体、基础及其排水系统形制,分析墙体垮塌的原因,注意甄别不同时期的墙体建造、修缮做法,明确城墙内侧是否发生了较大的标高变化;补充评估城墙的保护管理情况。
(二)细化设计方案。深化对城墙原做法、工艺的研究,充分理解城墙结构特征,加强保护措施的针对性;应以垮塌前资料为依据,对原石构件予以归安;深化防排水设计,明确顶面石、墙内侧地面及排水孔做法,适当改善其排水能力。
(三)规范文本和图纸。进一步细化图纸绘制,注意体现墙体收分等特征;补充填土、排水等设计详图;进一步校核文字,减少错漏,确保图文一致。
二、具体方案由你厅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你厅批准后实施。
三、施工前请你厅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项目监管,及时开展项目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四、项目竣工后,由你厅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五、请你厅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保护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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