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2〕131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划内朱宏路电力架空线落地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划内朱宏路电力架空线落地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2〕131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在汉长安城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朱宏路电力架空线落地工程的请示》(陕文物字〔2021〕16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划内实施朱宏路电力架空线落地工程建设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补充拟建项目沿线绿化措施,降低其对汉长安城遗址环境风貌的影响;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施工强度,重点完善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的遗址本体和环境监测措施、防护措施及相关应急预案,确保遗址安全。
(二)充分考虑项目所选材料的使用年限,并对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划内及周边区域电力架空线建设、改造进行长期、统筹规划,避免多次施工对遗址及环境造成反复扰动。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拟建项目相关区域做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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