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办发〔2022〕69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电视动画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电视动画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电办发〔2022〕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近年来广电总局深入实施“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大力推动动画创作坚定文化自信、传播中华文化价值、彰显中华美学精神,扶持创作推出了一批中国特色鲜明、艺术精湛、风格多样的优秀作品,受到广泛好评。为引导动画制作播出机构广泛参与,创作推出更多体现中华文化基因、中国故事元素的优秀电视动画作品,2022年广电总局将继续组织开展中国经典民间故事电视动画片项目申报工作,对优秀项目创作播出予以扶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美学风范,彰显中华文化魅力。
(二)从中国神话故事、英雄传说、民间文学、民俗传统中广泛取材,以经典内容为蓝本,坚持客观、科学、礼敬的态度,在记忆、传承、创新、传播四个方面着力,深入挖掘诠释经典民间故事的思想内涵及现实意义,传播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鼓励人们向上向善的思想文化内容,促进形成与新时代要求相适应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
(三)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丰富思想内涵,创新题材内容,注重视觉语言表现,强化艺术表达,加强新技术手段应用,塑造优质动画形象,推出更多具有影响力、感染力、传播力的优秀作品。
二、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经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盖章的《2022年度“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电视动画片)”项目申报表》原件一份。
(二)视频材料:如参评项目已完成部分动画创作,可提供mp4格式标清样片(存储介质为U盘)。
三、评选程序
(一)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组织所辖地区动画制作播出机构申报工作,经初评后向广电总局报送,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直接向广电总局报送。
(二)广电总局宣传司负责受理项目申报材料,组织相关专家对参评项目进行评审。
(三)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秀项目入选“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电视动画片)”重点项目库,广电总局宣传司与项目制作方签订项目协议书、发放扶持资金、全程指导创作,并按照财政部、广电总局有关财务制度严格监督扶持资金使用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要充分认识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画创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相关动画制作播出机构,积极构思谋划,设计精品项目。要主动协调相关机构、专家资源,积极配套资金,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要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做好初评筛选、把关工作,于3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通过EMS邮寄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宣传司(地址附后)。
特此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2年2月28日
附件:2022年度“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电视动画片)”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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