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发通〔2022〕12号《司法部关于任命冯金强等53人为公证员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22-03-06 04:37:59
司法部关于任命冯金强等53人为公证员的决定
司发通〔2022〕12号
安徽、海南、四川、云南、陕西等省司法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你们关于报请任命冯金强等人为公证员的请示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任命以下53人为公证员:
安徽省 冯金强、陈月、章青青
海南省 曲清江
四川省 万雪、刘琦
云南省 徐榕秀、张嘉栖、兰月、毛晓东、樊艳梅、张娇、杨家梅、杨波航、周凤娟
陕西省 王婷、钟宗菲、杨苗、张紫娟、耶文依、郭怡均、冒瑞云、贺瑶、杨力、魏会圆、方真、代彦琪、张杰、王少华、师妍文、张峰、沈欣雨、吴碧清、陈纯、陈怡之、宋睿、吴文锐、宋玉坤、徐烁、王磊、张琴琴、刘奋林、白雪琴、王欣雨、王丽娟、刘橡楠、杨毅、文琳、王乙婷、李思薇、康海琴、张雪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吴晶晶
司法部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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