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运行函〔2022〕53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关于做好水运生产快速统计调查工作的函》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关于做好水运生产快速统计调查工作的函
水运运行函〔2022〕53号
辽宁、天津、河北、山东、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委),中远海运集团、招商局集团办公厅,各港口企业,中国港口协会,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为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2021年年度和2022年定期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要求,做好新修订的《水运生产快速统计调查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汇总辖区内数据报送单位负责人员信息(中远海运、招商局集团直接报送),填写联系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于2022年3月15日前反馈我局。
二、各数据报送单位要认真落实统计数据报送主体法律责任,通过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wtis.mot.gov.cn)完整、准确报送数据,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没有系统登录帐号的,可联系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撑单位)获取。《制度》可登陆部网站下载https://xxgk.mot.gov.cn/2020/jigou/zhghs/202112/t20211222_3632526.html。
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加强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内数据报送单位及时收集、汇总数据并按要求报送。发现报送数据不完整或存在明显错误的,要及时督促数据报送单位进行补充或改正。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通过密钥登录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四、中国港口协会要充分发挥统计服务支撑单位作用,加强数据催报和分析,提升数据报送质量。
五、我局近期将组织开展统计工作线上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参加。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部水运局:孙维蒙,电话:010-65292639,传真:010-65292638,邮箱:sys637@mot.gov.cn。
(二)中国港口协会:赖文光,电话:021-63074882,手机:18201716215(微信同号)。
(三)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刘婷,电话:010-65299436,手机:13810026518,邮箱:liuting@cttic.cn。
附件:水运生产快速统计调查制度工作联系表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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