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2〕165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功臣塔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功臣塔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2〕165号
浙江省文物局: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要求上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功臣塔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2021〕20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现状勘察。深入分析1982年功臣塔修缮的工程档案及相关资料,核实此前的修缮加固措施和构件更换情况;补充勘察塔刹支撑柱与塔刹、塔顶瓦面,以及各木构件与墙体的关系,进一步明确支撑柱上段残损情况;补充现存各木构件检测分析,逐一明确其材种和年代,尤其应关注支撑柱上段;补充完善残损勘察表和维修措施表。
(二)细化设计方案。审慎核实是否更换塔刹支撑柱上段,细化更换、加固各构件的操作方法和施工步骤;补充明确塔顶砌缝、塔刹交接部位的防渗措施;综合考虑木材含水率要求,补充必要的构件防潮措施,论证顶部区域是否需改善通风条件;核实更换木构件采用苦槠木的依据和可行性,新更换构件应进行必要标识,被更换构件应予妥善保管。
(三)规范文本和图纸。补充塔刹支撑柱及抬梁、穿插枋、叉手等的平、立面图,完善残损及维修标注;建议补充标注有各关键构件年代、残损现状的立体剖切图;校核文本,规范表达方式,删除与方案无关的内容。
二、具体方案由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你局批准后实施。
三、施工前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项目监管,及时开展项目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四、项目竣工后,由你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五、请你局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保护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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