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全文)
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场监管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执法监督效能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局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专题学习,特别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牢牢把握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正确方向。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总局坚持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法治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立法、执法、执法监督、普法等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首次召开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法制工作会议,总结机构改革以来市场监管法治工作,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重点任务,大力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制定《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落实“一规划两纲要”的各项重大举措,明确了未来五年法治市场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表,制定分工方案,确保纲要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工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事关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做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推进落实涉及总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中央依法治国办重点任务。坚持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审议,2021年度共召开党组会议44次,其中有22次涉及法治工作,局务会议18次,其中有14次涉及法治工作。
二、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夯实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基础
(一)推动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第一次对《反垄断法》全面修订,完善反垄断相关制度,明确反垄断制度在平台经济领域的适用规则,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报请国务院出台《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整合现行关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第一次统一了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制度,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创业创新、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法治保障。
(二)促进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一是加快质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持续推进《计量法》《产品质量法》等立法工作。修订《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中国质量奖管理,发挥政府质量奖引领促进作用。制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会同生态环境部出台《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建立机动车环保召回制度,助力生态环境安全。修订《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完善家用汽车产品质量责任。三是制修订《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规章,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础。
(三)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一是制定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聚焦网络交易新业态监管中的突出问题,细化交易规范和监管措施,为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提供法律依据。二是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加快制定《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努力塑造竞争有序的线上线下市场生态,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三是积极推进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规范预付式消费行为,建立健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
(四)持续开展市场监管法规清理。一揽子废止规章11件,修改规章5件,向国务院报送2部行政法规的修改建议。对市场监管部门执行的行政法规、规章中的69项罚款事项提出取消、调整建议。
三、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努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一是推动营商环境规范便利、透明、可预期。报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推动改革全面实施,降低市场准营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编制总局权责清单和执法事项清单。二是推动市场主体创新。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效,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3.4个月,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专项整治。三是完善信用监管制度。修订《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关于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的实施意见》《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二)有力有序推进公平竞争治理。一是完善竞争监管机制。推动制定《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形成公平竞争顶层设计政策框架。总局加挂“国家反垄断局”牌子,新设3个反垄断司局,组建竞争政策与大数据中心,进一步充实反垄断监管力量。二是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查处垄断案件175件,比上年增长61.5%,罚没金额235.86亿元;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723件,比上年增长53%,其中禁止1件、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4件。三是优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纠正各类政策文件1500余件,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46起。
(三)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一是食品安全稳中向好。深入推进“十大攻坚行动”,建立校园食品安全亮牌督办机制,开展农兽药治理3年行动。建立食品安全责任约谈、重大事项督促落实、风险会商等机制。充分发挥抽检监测事前预防作用,完成四级抽检695万批次。从严打击惩处“瘦肉精”、“两超一非”、农药违禁、冒充特食等违法行为。升级打造全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2.0版,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公示专区。二是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增强。批准4个新冠病毒疫苗附条件上市,保障28亿剂次疫苗接种安全有序,推动38个创新药品、34个创新医疗器械加快上市。429个品种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三是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不断深化。推进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共检查单位109.6万家,发现隐患50.2万个,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15万份,封停设备2.2万台(套)。四是工业产品监管持续加强。印发《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1年版)》,对48.7万批次产品开展抽查,对21类网售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缺陷汽车召回850万辆、消费品召回660万件。
(四)加强民生领域综合执法。一是“铁拳”行动形成声势。共查处民生领域8类重点案件9.4万件,总局和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公布159批典型案例。二是联合开展2021网剑行动,督促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13.4万条,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2.5万个次,查处涉网案件2.2万件。三是查处非法医美广告、直销虚假宣传、非法传销、侵权假冒等各类案件93.5万件。持续强化口罩等防疫产品常态化监管。四是巩固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成果,扎实推进“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守护戎装”等专项行动。五是扎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全国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全国12315平台、电话、传真、窗口等渠道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2381.2万件,比上年增长11.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5.5亿元,比上年增长26%。全面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持续推动“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
四、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一)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基础。制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为监督和保障市场监管干部依法履职提供支撑。修订《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完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印发《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使用指南(2021年修订版)》。
(二)严格开展执法监督。一是依法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审核规范性文件28件、国际合作文件11件。二是组织开展听证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依法对扬子江药业不服行政处罚组织听证,对重大垄断案件开展法制审核。三是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制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指南》《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印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按规定为行政执法人员办理执法证。
(三)提高复议应诉工作质效。2021年办结行政复议申请807件,办理应诉案件72件。开展“行政复议三提升”行动,优化复议审理流程,提升行政复议质量、效率和监督纠错效果。发布复议申请书模板等格式范本,公开复议案件受理情况、行政复议办事指南、审理流程图和接受复议的邮寄地址等。
(四)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一是探索监督机制创新完善,推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监督深度贯通、有序协同。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共办理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19件、代表建议648件,办理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338件。三是发布更新各类政府信息15250篇,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03件。主动公布行政许可17475件,行政处罚47件。
五、加强法治宣传和培训,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突出重点普法。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持续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全系统的宣贯。总局门户网站、报刊和新媒体平台开设专版专栏,持续发布法治建设相关报道。二是制定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全系统共产生31个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37名先进个人。三是强化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做到同步发布、同步解读。
(二)突出全程普法。一是建立法律法规集中统一公开工作机制。完成现行有效市场监管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梳理,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标准统一公开。截至2021年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法律25部、行政法规162部、部门规章252部。二是做好执法宣传。在总局门户网站开设“反垄断执法”专题,展示反垄断工作成效。开设“铁拳”行动曝光台,集中曝光各地查处的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三是抓住关键宣传节点。在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针对性普法。
(三)突出能力建设。一是结合各条线工作职能,在培训班中安排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反垄断法、产品质量法等课程。编制《市场监管系统干部学习培训系列教材》,系统介绍市场监管法律体系及各业务条线法律法规。二是举办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在总局网络学院开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解读”、“反垄断法的实施”、“反垄断总论”等专题,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组织第二届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竞赛,共有33.8万名市场监管干部参加,在线答题超过100万人次。四是制定《市场监管总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库和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执法活动中的作用。
市场监管总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部分法律法规发布时间早,亟需更新;现有制度不够完备,在新业态新领域存在空白点;执法监督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还不健全,基础保障作用没能完全发挥。
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紧扣“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这一主线,坚持加强市场监管基础制度供给,着力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