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艺发〔2022〕59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时代交响”创作扶持计划作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时代交响”创作扶持计划作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办艺发〔2022〕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响乐团、中央歌剧院、中央芭蕾舞团、中央民族乐团、中国煤矿文工团:
为推动优秀交响音乐作品和人才不断涌现,促进音乐事业繁荣发展,文化和旅游部2022年继续实施“时代交响”创作扶持计划,扶持创作一批优秀交响乐、民族管弦乐作品。现将2022—2023年度作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不断推出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人民群众喜闻乐听的优秀交响乐、民族管弦乐作品。
二、申报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创作首演的交响乐、民族管弦乐作品。
三、作品要求
(一)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深刻把握民族复兴的时代主题,热忱描绘新时代新征程的恢弘气象。围绕重大时间节点、国家重大战略、重要精神财富开展创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传承发展民族民间音乐文化,努力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将艺术创造力与中华文化价值相结合,将中华美学精神与当代审美追求相结合。
(三)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旋律性、可听性与专业性并重,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审美需求,发挥音乐艺术以文化人、以艺通心的重要作用,向世界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四、扶持方式
文化和旅游部将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遴选。入选作品将被列为2022—2023年度“时代交响”创作扶持计划扶持作品。
(一)组织专家对扶持作品进行跟踪指导,引导创作方向,提升艺术质量。
(二)对扶持作品进行动态管理。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保质完成创作任务的作品,将被调整出名录,同时按程序增补具有潜力的优秀作品。
(三)扶持作品首演后,文化和旅游部将组织专家,根据作品艺术质量、社会反响等,从扶持作品中遴选出重点扶持作品,进行集中展演和推广。
五、申报要求
(一)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统一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每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部队系统申报数量不超过3部。文化和旅游部直属文艺院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所属文艺院团,独立建制的高等音乐院校可直接申报,每个院团、院校申报数量不超过2部。
(二)申报作品应列入申报单位的重点作品创作规划,并得到相关支持和保障。
(三)请于2022年5月5日前(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将以下材料寄至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申报材料恕不退还。
1.2022-2023年度“时代交响”创作扶持计划作品申报表1份(每部作品填1张表)。
2.已有作品总谱的,报送总谱2份,要求谱面清晰,标明速度、时间长度;已有作品录音的,通过U盘报送录音1份。正在创作中,还没有总谱和录音的,须报送作品详细报告1份,含作品主题、架构、艺术特点等。
3.申报表、作品总谱(PDF格式)或作品报告通过同一U盘报送电子版。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音乐舞蹈杂技处
邮 编:100020
联系人:李蓉、于帅
电 话:010-59882533、59881743
六、其他事项
(一)文化和旅游部有权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时代交响”创作扶持计划入选作品的演出、推广和乐谱出版、音像录制工作。
(二)申报作品不得有版权方面的问题。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2年4月1日
附件:2022-2023年度“时代 交响”创作扶持计划作品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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