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革函〔2022〕203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蔡锷公馆保护规划的函》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蔡锷公馆保护规划的函
办革函〔2022〕203号
湖南省文物局:
《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审批〈蔡锷公馆保护规划〉的请示》(湘文物报〔2021〕5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暂不同意所报《蔡锷公馆保护规划》。
二、对该保护规划提出以下修改建议:
(一)加强史料文献搜集整理,全面把握建筑历史沿革,深入研究蔡锷生平和历史功绩,发掘在该地的生活经历,总结在其革命生涯的地位和纪念意义,进一步凝练蔡锷公馆的文物价值。
(二)充分评估现有区划保护效果,加强周边街区及历史建筑分析,在保障文物安全、历史格局和景观风貌的前提下,合理调整保护区划,细化管控要求。建设控制地带控高不宜超过文物本体高度。偏房不宜纳入文物构成。
(三)深化本体现状评估和病害分析,分类制定保护措施和实施方案,明确内容层次和维修力度,力避过度维修。细化彩画、门窗装修、台帮、墁地恢复的依据及做法,增加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文物本体的保护要求。
(四)深入评估展陈现状,明确展示利用方式,围绕文物的核心价值加强对展示主题、布局和内容的整体规划。
(五)完善环境整治规划,进一步明确整治依据及具体措施,保护和延续历史风貌,充分论证非文物建筑拆除或降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六)明确管理机构职责,补充日常监测和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七)据实调整规划期限和实施步骤。
(八)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规范文本表述和图纸表达,做到图文一致。补充土地利用规划图,标明保护区划拐点坐标。补充城镇规划相关内容和衔接建议。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蔡锷公馆保护规划》进行认真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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