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厅函〔2022〕71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2-04-10 06:01:11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应急厅函〔2022〕71号







国家矿山安监局、中国地震局,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部所属事业单位: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充分展示我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改革发展成就,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定于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举办第三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

1.聚焦应急管理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中作出的突出贡献,反映应急管理战线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生动实践。

2.展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在防汛抗洪、抗震救灾、抢险救援等任务中的英勇表现和典型事迹,宣传英雄模范“刀山敢上、火海敢闯”的崇高精神,讲述“逆行者”的感人故事。

3.刻画应急管理人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在深化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升应急保障水平、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崭新成就和形象风采。

4.围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季节天气变化、自然灾害和事故发生规律特点,策划制作的新媒体应急科普作品。

5.体现安委会、减灾委成员单位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责任,积极开展监督检查、抢险救援、灾后重建、宣传教育等工作情况。

须为2022年内创作并在新媒体平台发布的图片、音视频、互动类作品。

(二)作品类型及技术标准。

1.图片类:主题鲜明、寓意深刻、感染力强、传播力广,充分体现应急管理特色的图片作品。具体包括摄影、图解、漫画、海报等。要求格式为JPG或PNG,单幅作品不小于1M不大于5M,需提交相应图片说明。

2.音视频类:创意新颖、语态生动,艺术表现力强,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在广大网民中能产生强烈共鸣和正面影响的音视频类作品。具体包括微电影、微纪录片、短视频、动漫、歌曲MV、快闪视频、公益广告、Vlog等。要求视频画面清晰、声音平稳、特效适当,时长不超过15分钟,视频分辨率≥1080P,建议采用MP4(H.264编码)视频格式,并提供相应文字脚本或音视频简介。

3.互动类:交互设计色彩协调、页面美观,有较强的创新性、观赏性、导向性的互动类作品。包括H5、VR/AR、小游戏、电子杂志等。需提供作品链接、相应文案和宣传海报。

二、征集要求

(一)征集时间。2022年3月至12月。

(二)组织方式。国家矿山安监局、中国地震局,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动员本系统积极参与,作品以局为单位统一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动员所属单位、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减灾委成员单位等积极参与,作品收集后统一报送;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部所属事业单位由本单位综合部门组织报送。作品以每季度最后一周为节点集中报送(2022年一季度作品于4月25日报送),报送时要确保作品技术标准符合本通知要求。

(三)报送方式。各组织单位填写“第三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汇总表”电子版,与作品一并发送至邮箱:YJGLB_WLC@163.com,标题格式为“【第三届新媒体作品征集】+作品类型+报送单位”。作品可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报送,也可在邮件内发送百度网盘、腾讯微云等共享链接密码以供下载。

(四)创作要求。作品内容不能含有任何商业广告,作品创作者(团队)须对作品享有完整著作权(联合版权的要在作品说明中备注)。如发现作品有抄袭、盗用等侵权问题,将撤销该作品展播资格,因侵权引发的法律纠纷由作品报送单位自行处理。

三、作品评选

活动将遴选出优秀作品90个(其中图片类20个、视频类60个、互动类10个);优秀创客20人;优秀组织单位10个。

(一)季度征集阶段。

每季度对征集作品进行初筛,推荐部分作品在应急管理部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同时协调中央和地方新闻网站、主要商业网站刊播推送。

(二)年度遴选阶段。

2023年1月底前,组织开展各季度入围作品网络投票和专家遴选,综合评选出优秀作品;遴选在网络空间积极传播应急管理正能量,网民认可度高的内容创作者、传播者,评为优秀创客;根据各单位所报作品数量、质量和征集活动组织情况等,遴选优秀组织单位。

(三)总结展播阶段。

2023年2月底前,对优秀作品进行展播,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两微”等平台公布名单,同时颁发证书。入围作品将被纳入应急管理部新媒体素材库,并择优推荐参评中央网信办“五个一百”网络正能量精品评选活动。  

四、活动组织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将此次活动作为展示本地区本系统工作亮点的重要窗口,作为推动应急管理网上宣传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作品创作,保证质量数量,按时组织报送。

(二)广泛发动。可通过征集遴选、专题培训等形式,动员本地区本系统各单位积极参加,充分挖掘基层一线创作潜力,储备一批优秀作品,培养一批新媒体人才。

(三)做好保障。要加大活动支持力度,做好相关保障,明确专人负责作品征集展播相关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22年3月31日








附件:第三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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