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办发〔2022〕103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第四季度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第四季度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的通知
广电办发〔2022〕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中国教育电视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
近日,经广电总局组织评选,确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我们的节日(第三季)》、北京广播电视台《打开文化之门》等7个广播节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家宝藏·展演季》、湖南广播电视台《再次见到你》等17个电视节目为“2021年第四季度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
2021年第四季度,广播电视聚焦建党100周年、冬奥会、乡村振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推出了一批理论、文化、道德建设、科技、综艺类节目,在思想内涵、艺术水准、表现形式上努力创新、精益求精,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传播效果。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认真学习借鉴这些节目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动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创作生产更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讴歌人民、记录时代的精品佳作,在培根铸魂上展现新担当,在守正创新上展现新作为。
2021年第四季度创新创优节目每个给予2万元奖励。节目奖励资金由广电总局拨付至各省广播电视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各省局负责分发至所属相关单位。请各省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将收款收据和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账号)用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广电总局宣传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邮政编码:100866)。
联系人:龚媛嘉 010-86097439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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