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2022〕3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给予赵永兴等20名同志奖励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22-04-20 05:07:37
应急管理部关于给予赵永兴等20名同志奖励的决定
应急〔2022〕32号
国家矿山安监局、中国地震局,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部所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2020年以来,应急管理部建立“消地”联合监管机制,组织全国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每年对全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两次全覆盖检查。2021年第二次检查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效果更加明显,共排查治理隐患17.2万项,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持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应急管理部对各省(区、市)2021年第二次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督导核查,云南、吉林、辽宁、河北、山东等5省应急管理系统专项检查工作组织有力,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保障检查任务高质量完成发挥了关键作用。
为树立榜样、激励先进、鼓舞士气,根据《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应急管理部决定,对云南等5省在专项检查组织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赵永兴等20名同志给予奖励。
应急管理部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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