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城函〔2022〕1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
建办城函〔2022〕14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城市管理局)、水务局,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约用水工作的决策部署,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推进城市节水减排,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现就2022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2022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时间为5月15日至21日,主题为“建设节水型城市,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二、切实做好宣传工作
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深入推进节水宣传进家庭、进社区街道、进公共建筑、进企业单位、进学校,着力营造节水、惜水的浓厚社会氛围。通过在醒目位置张贴标语和宣传画、发放节水手册,开展节水进课堂,组织节水征文,征集节水漫画、小视频,参观节水设施,开展节水技术培训与交流等多种形式,激发全社会参与城市节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节水宣传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深入推进城市节水工作
各地要以2022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为契机,宣传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办城〔2021〕51号),系统、深入推进城市节水工作。坚持以水定城、节水优先,着力构建城市健康水循环体系,提高城市水资源涵养、蓄积、净化能力。提高城市用水效率,推动再生水就近利用、生态利用、循环利用,加强供水管网漏损控制。不断深化节水型城市建设,坚持系统思维,强化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单元的节水工作,筑牢城市节水工作的社会基础,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完善城市节水机制和政策支撑体系,健全保障措施,激发城市节水的内生动力,凝聚形成全社会节水合力。
四、加强宣传周活动组织指导
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节约用水)主管部门要在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基础上,指导行政区域内城市开展2022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做到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成效显著、安全顺利。各地相关活动情况以及城市节水典型经验和案例材料,请及时报我部城市建设司。
附件:2022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宣传口号(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2年4月18日
2022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宣传口号(参考)
1.建设节水型城市,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2.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
3.坚持节水优先,建设节水型城市
4.加强城市节水减碳,全面建设节水型城市
5.推进城市节水,建设绿色家园
6.绿色发展,节水优先
7.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推进城市节水减排
8.提高城市用水效率,健全城市节水机制
9.控制供水漏损,管住“一点一滴”
10.推广使用再生水,引得“活水”入城来
11.节约用水,全民参与
12.美丽城市你我共建,节约用水你我先行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其他宣传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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