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厅函〔2016〕45号《教育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大中型企业面向2017届高校毕业生网上双选月活动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6-09-21 03:00:50

教育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大中型企业面向2017届高校毕业生网上双选月活动的通知


教学厅函〔2016〕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国资委, 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各中央企业:

为做好2017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与国有大中型企业人才供需对接,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定于2016年11月20日-12月20日联合举办“全国大中型企业面向2017届高校毕业生网上双选月”活动(以下简称“双选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

(二)承办单位: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就业指导中心)

二、活动内容

(一)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新职业网www.ncss.org.cn)将开辟“双选月”活动专题页面,免费发布有关国有大中型企业招聘信息和高校毕业生求职信息,同时将建立与国有大中型企业网站的链接,供企业和高校毕业生免费浏览查询。

(二)“双选月”活动期间,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各高等学校就业信息网将利用全国大学生就业一站式服务系统,实现网上招聘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及时向高校毕业生发布招聘信息。

(三)“双选月”活动期间, 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官方微信(公共号:ncssweb)将及时发布“双选月”活动动态,推送国有大中型企业最新招聘信息。

(四)为加大本次网络招聘活动宣传力度,使招聘活动取得实效,让更多高校毕业生投身国家重点企业建设当中,进一步树立中央企业社会形象,拟于2016年9月份举办中央企业进校园招聘宣传活动,届时将在高校集中的城市举办。活动由教育部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请各用人单位积极参与。(活动通知另发)

三、活动要求

(一)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各高等学校应积极做好本次“双选月”活动的组织和宣传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在网站显著位置放置统一宣传图片(宣传图片在新职业网该通知文件页面下载),利用本级微信公众号宣传招聘活动,并及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企业和所监管的国有企业,尽快做好需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并根据本企业公开招聘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报名、笔试、面试等相关招聘工作。

(三)请参与“双选月”活动的企业根据用人需求,按统一数据格式和要求,将招聘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于11月10日前报送至教育部就业指导中心(报送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

(四)各高校应届毕业生应积极响应此次网上招聘活动,同时,为实现自身与职位最优匹配,各毕业生应认真结合自身职业规划选择合适职位进行投递。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联系人:简成章

电 话:010-66096542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分配局

联系人:李震江

电 话:010-63193001

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刘文利

电 话:010-66092079

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

联系人:洪振宇

电 话:010-66097183转602

传 真:010-66097332

邮 箱:myjobedit@moe.edu.cn



附件:用人单位招 聘信息登记表
 

 

 


教育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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