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发通〔2022〕24号《司法部关于免去王晓琴等118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
司法部关于免去王晓琴等118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
司发通〔2022〕24号
北京、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广西、贵州、宁夏、新疆等省(区、市)司法厅(局):
你们关于报请免去王晓琴等118人公证员职务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四条、《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免去以下118人公证员职务:
北京市 王晓琴、关世捷、高明、李江、李玉艳
黑龙江省 姜英、胡淑文、任开宇、荆文祥、常丽芳、张淑珍、朱建霞、李索宇、高东生、王斌、王瑶琦、海洋、王思华、雷金秋、李延波、司喜江、高静、关雪梅、王靖涵、任广太、臧国辉、陈立文、韩关生、韦春玲、邹慧、王忠良
江苏省 高丽、任曼婷、鲍雨晨、潘莉、张倩、赵清、窦玮、郭妙欣、周义人、黄琦、戴琦、吴娜、王同洋
浙江省 施艺、沈妤婷、张耀、胡孙炽、王硕萍、吴寿勉、彭佳越、吴伟莹、单苹苹、王勇强、李申生、李渊静、陈颖、何锦、翁媛媛
江西省 李良胜、刘健、胡雪江、徐幸玲、胡敏
山东省 徐威、程淑娅、张敏、田翠丽、陈华、冯新娥、丛湘礼、郑毅、王慧、王立健、周国强、王伟明、孙丽坤、石丽、刘娟、华锋彬、李静、赵涛、李健
河南省 李子泉、侯庆平、张金梅、吴世东、谢添
广东省 沈育德、吕惠雯、陈美庄、何永威、谢爱斌、刘文恺、林慈英
广西壮族自治区 李雨默、李旭娴、陈孝才、何顺妮、杨宏安、戚慧慧
贵州省 郑国屏、高胜东、张先香、吴朝莲
宁夏回族自治区 穆文菁、蔺治圆、周雅敏、龚安安、胡雅娟、胡丽蓉、张兰菊、张晓燕、马建林、马有忠、黄建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马丽荣、蒋晓园
司法部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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