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企业函〔2016〕61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6-09-23 01:07:0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函〔2016〕6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2016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定于10月12日至10月18日举办。为更好地展示中小企业双创成果,强化双创服务,活动周期间,请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双创活动,营造中小企业双创氛围。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活动周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部署、展示中小企业双创成果、弘扬双创精神、厚植双创文化的有力抓手,作为优化政策环境、总结推广双创经验、开展专业化服务的重要平台,作为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重要方式。采用政府搭建、多方合作的方式,广泛动员中小微企业以及各类社会资源和专业机构积极参与活动周。

二、加强服务,助推双创

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作用,就创业、创新、融资、市场、法律等方面开展公益性服务活动,送政策、送服务、送专家,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创业者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组织活动,展示成果

结合本地区产业结构和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组织开展创新论坛、创业大讲堂、创业沙龙,以及创业创新大赛、展览展示等活动,挖掘优秀项目,树立典型人物,积聚大众人气,展示双创活动成果。

四、大力宣传,做好总结

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采用各种方式,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加强对双创活动、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的宣传报道,营造小微企业、创业者积极参与双创的浓厚氛围。

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将活动周作为2016年中小企业工作的重要任务,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并于10月21日前将活动周总结和情况汇总表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电子文档请发送至cxfwc@sme.gov.cn。
 


附件:双创活动 周情况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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