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取消计量检定员资格许可事项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年第91号

浏览量:          时间:2016-09-23 01:10:43

质检总局关于取消计量检定员资格许可事项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年第91号

 

 



2016年6月8日,国务院发布国发〔2016〕35号《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要求取消计量检定员资格许可事项,与注册计量师合并实施。为落实国务院决定,现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规定的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再受理《计量检定员证》办证、补证、延期以及变更等事宜。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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