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疾控函〔2016〕100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6-09-23 01:16:12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函〔2016〕10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深入宣传贯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我委决定在今年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前后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2016年世界精神卫生日的主题定为“心理健康,社会和谐”,旨在号召各级政府、部门及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各尽其力、各负其责,加强合作,积极参与到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中,共同关注心理健康、关心精神疾病患者、推动构建和谐社会环境,形成正视心理问题,理解、接纳、关爱心理、精神疾病患者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 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世界精神卫生日期间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一次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本地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现状,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下一步防控工作思路和策略,争取政府重视。

(二)各地要充分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公共交通视频等大众媒体,利用各级卫生计生公众微信号、心理援助热线和基层社区宣传阵地,播放“打开心灵之窗”、“回家之路”和本地制作的公益宣传片,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为群众解答精神卫生相关优惠政策问题。

(三)各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围绕宣传主题开展一次精神、心理疾病相关的义诊和员工心理健康关爱活动,通过设立义诊点、咨询处、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等形式,宣传心身同健康的理念,提高员工、患者和家属对精神、心理疾病的认识,帮助患者及其家属提高康复信心。

(四)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组织和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的作用,利用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力量,为广大群众提供心理健康志愿服务,倾听诉求,主动疏导,使一般心理问题及时得到疏解,营造和谐社会环境。

(五)各地要以“世界精神卫生日”为契机,积极动员地方政府领导同志深入基层,慰问精神障碍患者和精神卫生工作人员,了解基层精神卫生工作,研究解决精神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要发掘精防医生扎根基层、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事例,通过典型事迹宣传,呼吁社会关怀精防医生,关心精神卫生事业,关注精神疾病患者。

各地要及时总结宣传活动情况及效果,于2016年12月26日前报送我委疾控局。

联 系 人:疾控局 易乐来

联系电话:010—68791813,68792842(传真)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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