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计〔2016〕92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国家食用菌育种创新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16-09-23 03:42:19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国家食用菌育种创新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



农办计〔2016〕92号



 


《中国农业科学院关于报送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国家食用菌育种创新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农科院基建〔2016〕21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试验车间3360平方米,土方工程2956立方米,购置安装净化系统、环控系统、智能中控系统、培养架和培养筐各1套、大型灭菌锅2台、叉车和冷藏车各1辆。核定概算总投资72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96.67万元,仪器设备购置费444.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27万元,预备费34.42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预算内投资。

请据此批复,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要求,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工作,不得将楼堂馆所等纳入项目建设内容。要按照相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招标投标工作。每月28日前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http://kpp.ndrc.gov.cn),填报截至当月的项目进度、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同时,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强化按月调度和定期总结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5〕48号)要求,分别于当年7月3日和下年1月3日前,正式报送项目半年和全年总结,总结材料包括投资安排及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监管措施、项目效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项目建成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同时要按照本单位的仪器设备开放方案,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提高仪器设备利用效率。
 


附件:(略)

1.国家食用菌育种创新基地建设项目概算核定表

2.国家食用菌育种创新基地建设项目仪器设备核定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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