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水体函〔2022〕184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一季度全国水环境情况通报的函》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一季度全国水环境情况通报的函
环办水体函〔2022〕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22年以来,各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但同时,水生态环境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突出。部分断面水质出现反弹,部分地区消除劣Ⅴ类工作滞后,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等问题突出,全国水生态环境保护依然任重道远。为更好落实“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现将2022年一季度全国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国家地表水评价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8.2%,同比增加5.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0%,同比减少1.1个百分点。24个省份Ⅰ-Ⅲ类断面比例同比增加,其中,北京、天津、山西、河北、黑龙江、河南、上海、陕西等8个省份明显改善,均增加10个及以上百分点;山西、陕西等18个省份劣Ⅴ类断面比例同比减少。
25个劣Ⅴ类断面(扣除自然因素影响)分布在12个省份(见附件1)。其中,云南省数量最多,为7个。
22个水质明显恶化断面(扣除自然因素影响)分布在13个省份(见附件2)。其中,安徽省数量最多,为4个。
一些地方环境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城乡面源污染比较突出。全国汛期污染强度较大的前50名断面分布在15个省份(见附件3),数量较多省份为江西(9个)、湖北(6个)、云南(6个)。其中,江西省萍乡市龙山口断面、山西省长治市北寨断面、安徽省宣城市管家渡断面汛期污染强度位于全国前三名,分别达到考核目标限值的11.24倍、11.09倍、10.89倍。
请相关地方高度重视上述问题,深入查找原因,明晰责任,扎实推动问题解决,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附件:
1.2022年一季度劣Ⅴ类断面清单
2.2022年一季度水质明显恶化断面清单
3.2022年一季度汛期污染强度前50名断面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5月9日
附件下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一季度全国水 环境情况通报的函【提取码: wk3k】【解压缩密码://www.0798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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