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2〕326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大明宫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中海·西安开元壹号(四期)建设项目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明宫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中海·西安开元壹号(四期)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2〕326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中海·西安开元壹号项目(四期)涉及唐大明宫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和世界文化遗产缓冲区设计方案的请示》(陕文物字〔2022〕19号)收悉。经研究,我原则同意在大明宫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中海·西安开元壹号(四期)建设项目。
一、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修改:
(一)细化完善考古勘探报告,详细说明探孔布设方式和密度、探孔深度,补充地层纵横剖面图,进一步明确地下文物埋藏情况,为完善方案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二)优化建筑设计,校核机房突出屋面高度,并根据考古工作成果合理确定新建建筑基础埋深和地下室开挖深度;减少1号至6号楼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使用面积,建议采用灰、白、浅黄色为主的非反光材料,避免光污染等影响。
(三)补充交通组织等相关设计内容;完善景观绿化设计,力求与大明宫遗址历史文化氛围相协调。
(四)细化施工期间的生态环境监测措施、各类污染物处置措施,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振动和扬尘,并制定应急预案。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地清理和环境恢复工作。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拟建项目相关区域做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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