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2〕292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清西陵泰东陵彩画保护修缮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2-05-30 04:37:23
国家文物局关于清西陵泰东陵彩画保护修缮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2〕292号
河北省文物局: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再次呈报清西陵泰东陵彩画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冀文物字〔2021〕20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一、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建议明胶比例控制在1—2%间,避免造成开裂和眩光。明确桐油胶黏剂成分和配比。进一步校核、精简文本内容,确保简洁明了、图文对应、数据准确。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施工前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项目监管,及时开展项目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四、项目竣工后,由你局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五、请你局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保护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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