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2〕293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嘉兴段建设控制地带内羔羊水泥有限公司球磨机节能改造项目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嘉兴段建设控制地带内羔羊水泥有限公司球磨机节能改造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2〕293号
浙江省文物局: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上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嘉兴段建设控制地带内羔羊水泥有限公司球磨机节能改造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2022〕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大运河嘉兴段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羔羊水泥有限公司球磨机节能改造项目。
一、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进一步论证对现有厂房进行改扩建的必要性,对照大运河保护规划及相关法规条例,就方案设计补充符合性说明。
(二)补充拟建厂房、磨机房效果图,结合视线分析图,科学评估拟改建厂房在建筑形式、体量、高度、色彩等方面对大运河环境景观的影响,并提出完善方案设计的合理化建议。
(三)优化方案设计,压缩拟改建厂房建筑体量、降低高度,同时加强厂区内景观绿化,充分发挥树木遮蔽作用。
(四)加强施工管理,补充项目施工期间的大运河监测措施、防护措施、相关应急预案,以及投入运营后的环保措施,避免大运河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污染。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拟建项目相关区域做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勘探,确保重要文物遗存得到充分避让。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要求,并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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