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2〕270号《国家文物局关于东垣古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古城北路(垣通街-古屏街东侧)道路工程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东垣古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古城北路(垣通街-古屏街东侧)道路工程的批复
文物考函〔2022〕270号
河北省文物局: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呈报古城北路道路工程涉及东垣古城建设控制地带的请示》(冀文物字〔2022〕1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东垣古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古城北路(垣通街—古屏街东侧)道路工程。
一、应科学评估拟建道路交通流量需求,建议合理降低设计标准、控制道路宽度,并进一步优化竖向设计,尽可能减少土方工程量;完善场地坡度设计和管线综合方案,道路绿化宜选择本地植被品种。细化施工组织方案和施工中文物保护措施,取土、弃渣、材料堆放场地和施工营地等应远离遗址保护范围。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全面的考古发掘,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五、请你局督促地方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要求,全面梳理近年来涉及东垣古城遗址保护范围的建设项目情况,充分认识东垣古城遗址的历史价值,根据已有考古成果科学研提保护区划和管理规定,抓紧编制东垣古城遗址保护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妥善处理文物保护利用与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用地性质调整的关系。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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