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2〕242号《国家文物局关于长城建设控制地带内怀柔区雁栖湖北二路 (范崎路-国道111)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2-05-30 04:51:15

国家文物局关于长城建设控制地带内怀柔区雁栖湖北二路 (范崎路-国道111)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2〕242号






北京市文物局:

《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长城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怀柔区雁栖湖北二路(范崎路-国道111)道路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京文物〔2022〕15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长城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怀柔区雁栖湖北二路(范崎路-国道111)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在路线方案一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设计,补充详细的设计图、施工技术图和效果图等。

(二)适当加大拟建隧道埋深深度,隧道口尽量远离长城保护范围,并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降低隧道口及相关设施对长城景观环境的影响。

(三)优化拟建桥梁外观设计,就建筑形式、材料、色彩等方面进行多方案比选,力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四)优化拟建管理站建筑设计,弱化建筑体量并增加屋顶、立面绿化面积。

(五)加强施工管理,完善施工和运营期间的长城及环境监测措施、保护措施及相关应急预案,施工过程中注意对山体地形的保护,施工结束后做好场地清理和环境修复工作。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拟建项目相关区域做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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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文物保函, 国家文物局, 长城, 建设控制地带, 怀柔区, 雁栖湖, 国道, 道路, 工程, 建设项目,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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