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2〕405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明长城遗址保护范围内榆林黄河东线马镇引水工程神木支线(输水隧洞)项目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明长城遗址保护范围内榆林黄河东线马镇引水工程神木支线(输水隧洞)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2〕405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在明长城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榆林黄河东线马镇引水工程神木支线(输水隧洞)项目的请示》(陕文物字〔2022〕3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明长城遗址保护区划内实施榆林黄河东线马镇引水工程神木支线(输水隧洞)项目。
一、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补充项目所在区域长城遗址保护规划相关要求和保护区划管理规定,准确标注拟建工程与保护区划的位置关系,明确10#施工支洞进口与长城遗址的距离。
(二)深化文物影响评估,分析研判拟建项目对长城景观风貌、长城山险段所依附山体的影响,针对工程施工及运行过程中的爆破、振动对山体和遗址本体的影响制订减缓措施。
(三)尽可能加大隧道埋深,明确爆破影响范围,避免波及长城遗址,优化施工组织,尽量缩短施工周期。
(四)细化项目施工期间对长城遗址本体及周边生态环境的临时性保护措施、监测措施和相关应急预案,做好排水处理。车辆和大型机械设备应远离长城遗址,不得在长城本体及周边堆砌污染材料。
(五)施工结束后应做好拟建项目相关场地的清理和环境恢复工作,并在适当区域设立长城保护标志、保护界桩和警示标识。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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