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2〕378号《国家文物局关于侯马晋国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侯马市市府路幼儿园建设项目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侯马晋国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侯马市市府路幼儿园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物考函〔2022〕378号
山西省文物局:
《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在侯马晋国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侯马市市府路幼儿园项目建设的请示》(晋文物〔2022〕6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侯马晋国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侯马市市府路幼儿园建设项目。
一、所报方案尚需做以下修改:
(一)优化设计方案,在幼儿园建筑规范允许条件下采用错层、坡屋顶等形式减少建筑体量,合理调整四层设备用房位置并适当降低女儿墙,弱化建筑立面体量感,建筑风格、色彩等应尽可能与文物环境相协调。
(二)补充建筑结构基础形式以及配套管线开挖深度、走向。补充水泵房及消防水池剖面图,并充分利用原有游泳池布设。
(三)补充遗址视线分析图,细化文物保护预案。
(四)认真校核文字,优化排版设计。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全面的考古发掘工作,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五、请你局督促地方人民政府,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一步明确侯马晋国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建筑高度、体量、外观样式、功能和已有建筑翻改建等具体控制指标,并在修编《侯马晋国遗址保护总体规划》时吸纳相关管控措施,统筹考虑遗址保护区划内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文物保护等方面问题。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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