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株式会社引能仕材料继承JSR株式会社在丁腈橡胶反倾销措施中所适用税率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22年第18号)
商务部关于株式会社引能仕材料继承JSR株式会社在丁腈橡胶反倾销措施中所适用税率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2022年第18号
2022年5月11日,商务部收到日本公司株式会社引能仕材料(ENEOS Materials Corporation)提交的更名申请。该公司请求继承JSR株式会社(JSR Corporation)在对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所实施反倾销措施中的权利和义务,并继承JSR株式会社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率。商务部进行了调查并作出继承税率的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JSR株式会社适用税率
2018年11月8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8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2018年11月9日起5年。其中,日本公司JSR株式会社适用的反倾销税率为16.0%。
二、调查程序
2022年5月11日,株式会社引能仕材料向商务部提交申请,称JSR株式会社已于2022年4月1日将包括丁腈橡胶在内的弹性体业务转让给ENEOS株式会社(ENEOS Corporation),转让完成后该业务的继承公司名称为株式会社引能仕材料,因此请求由株式会社引能仕材料继承JSR株式会社在进口丁腈橡胶反倾销措施中的权利和义务,并适用16.0%的反倾销税率。申请书同时提交了公司注册证书和章程、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股份转让合同以及更名前后公司丁腈橡胶业务的生产设备清单、产能、原材料供应商和客户名单等证明材料。
商务部就上述申请事宜通知了国内丁腈橡胶产业。在规定时间内,国内产业未提出异议。
三、继承税率的决定
经审查,商务部认为,公司的申请符合要求并附有相应证据,公司名称变更前后涉及丁腈橡胶的经营管理、生产能力、供应商关系和客户基础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据此,商务部决定:
(一)由株式会社引能仕材料(ENEOS Materials Corporation)继承JSR株式会社(JSR Corporation)在进口丁腈橡胶反倾销措施中所适用的16.0%的反倾销税率及其他权利义务。
(二)以JSR株式会社(JSR Corporation)名称向中国出口的丁腈橡胶,适用进口丁腈橡胶反倾销措施中“其他日本公司”的反倾销税率,即56.4%。
本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商务部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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