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检测函〔2022〕932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检验检测促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优秀案例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2-07-09 07:46:16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检验检测促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优秀案例的通知






市监检测函〔2022〕9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检验检测促进产业升级创新联合体:

检验检测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是推进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建设的重要技术支撑。为总结交流检验检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方法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现决定开展“检验检测促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案例征集涵盖检验检测助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各主要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海关技术中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纤维检验局(院、所、中心)、第三方检验检测公司(国营、民营或外资)、各科研院所及高校实验室等。

二、征集内容

案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具体方向由申报单位自行确定):

(一)检验检测在服务复工复产,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检验检测在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促进重点产业提质增效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检验检测在服务小微企业、提升管理水平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检验检测在服务公共安全、满足民生需求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检验检测在服务外交外贸、助力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方面的积极作用。

(六)检验检测在服务市场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征集要求

(一)注重差别化。应当选取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检验检测促进相关行业技术创新、经济发展的示范性强、影响力大、特色鲜明的案例。

(二)突出实效性。报送经济推动作用的案例以数据、成效为主;报送服务社会发展的案例以具体事例为主;报送检验检测领域技术创新案例以成果为主。

(三)围绕典型性。案例具有示范作用,能够有效提升检验检测行业的影响力、公信力、竞争力;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具备推广复制实操性。

(四)确保真实性。各单位报送的案例,严禁抄袭、造假。如因此发生法律纠纷,由报送单位自行承担。

四、征集和评选安排

(一)征集时间

征集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

(二)征集方式

请将优秀案例电子材料报送至rkjcszhc@samr.gov.cn。邮件主题标注“××(各省、区、市,兵团)检验检测优秀案例申报”或“××(机构名称)检验检测优秀案例申报”。纸质材料寄送至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以及检验检测促进产业升级创新联合体高度重视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切实做好筛选审核和推荐工作。各省份报送案例不少于3个,国家质检中心较多的省(区、市)可适当增加优秀案例数量。

(三)专家审核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政策支持

对优秀案例将向社会公布,发挥典型带头示范作用,并积极向各级政府、行业主管单位推介先进经验做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小萌010-8226135715801606658

曹健010-82262721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56号院

邮编:100011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2年7月1日
 







附件:检验检测促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优秀案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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