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老龄函〔2022〕24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中国老龄协会综合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2-07-30 06:02:53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中国老龄协会综合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的通知








国卫办老龄函〔2022〕2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办)、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老龄办)、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老龄协会决定联合开展2022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

一、总体要求

采取向社会公开征集的方式,引导提升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设计创作水平,推选出一批导向正确、创意新颖、题材丰富、艺术性强、群众接受度高的优秀敬老养老助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进一步促进家庭和睦、代际和顺、社会和谐,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营造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良好氛围。

二、主题内容

参评作品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科技创新相统一,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重点突出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聚焦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召开党的二十大是今年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要深入挖掘伟大建党精神,大力讴歌党的十八大以来老龄事业取得的光辉成就,充分展示新时代老龄工作发展的丰硕成果,反映中国人民踔厉奋发的精神面貌,激励人们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二)聚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宣传老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良好氛围。

(三)聚焦孝亲敬老传统文化。充分体现孝亲敬老传统文化的文明内涵和时代价值,引导全社会关注和尊重老年人,增强不同代际间的文化融合和社会认同,给予老年人更多生活上的帮助和精神上的慰藉。积极倡导“智慧助老”,鼓励以多种方式帮助老年人解决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聚焦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倡导全社会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引导老年人保持老骥伏枥、老当益壮的健康心态和进取精神,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加强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

(五)聚焦老年人权益保障。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老年人优待政策和服务措施,梳理涉老权益案件的类型和特点,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推动在全社会树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形成关心关爱老年人的社会氛围。

(六)聚焦典型榜样。围绕各地涌现出的敬老养老助老模范和老有所为典型,深刻挖掘背后的感人事迹,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

三、征集要求

(一)作品形式

参评公益广告作品共分广播作品、电视作品两种形式,须符合《2022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创作要求》(见附件1)规定。

(二)参评对象

具备公益广告创作能力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均可参加此次征集活动。

(三)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阶段:2022年9月25日前,参评机构或个人,将报名表(见附件2)连同作品的音、视频光盘一同邮寄进行报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2022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征集暨展播活动作品─作者名─作品名”。提交作品文件名称需与参赛表中的名称保持一致。

作品评审阶段:2022年10月31日前,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初选、复选、终评,确定拟获扶持作品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作品,或者有异议但经复核后不影响评审结果的作品,颁发证书及扶持资金,并向社会公告。

作品展播阶段:2023年9月30日前,主办单位将扶持作品上传至“全国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gy.nrta.gov.cn),全国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网络视听新媒体平台及有关单位可自行下载并展播。主办单位也将积极协调有关新媒体平台,对扶持作品集中展播。

(四)扶持作品

广播作品:一类作品2个,扶持资金各5千元;二类作品4个,扶持资金各2千元;三类作品6个,扶持资金各1千元;优秀作品10个,无资金扶持。

电视作品:一类作品2个,扶持资金各5万元;二类作品4个,扶持资金各2万元;三类作品6个,扶持资金各1万元;优秀作品10个,无资金扶持。

主办单位将对以上扶持作品颁发证书。

四、活动组织

(一)明确责任分工。本次活动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老龄协会联合主办。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负责协调全国各级卫生健康(老龄)系统组织活动,对扶持作品的宣传、展播等予以支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协调全国各级播出机构进行作品创作、扶持作品展播,并将扶持作品纳入“全国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中国老龄协会负责动员社会各界力量进行作品创作及展播,协调落实活动资金,组织协调征集及展播相关工作。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卫生健康(老龄)部门、广电部门要加强合作,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做好协同配合,推进活动宣传,支持优秀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制作及展播。

(三)遵守法律法规。申报方在作品征集活动中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抄袭或擅自使用他人作品。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作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不会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同时,申报方应授权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老龄协会将作品用于专家评选及后续宣传推广等用途。

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联系人:孙洋

联系电话:010-62030621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联系人:许旭

联系电话:010-86098540

中国老龄协会宣传部联系人:江钱

联系电话:010-58122110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全国公益公告创新研究基地),邮编:100024

指定邮箱:ssgygg2016@163.com

联系人(收件人):和群坡、刘林清

联系电话:13801318145、18500298052





附件:

1:2022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创作要求

2:2022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征集活动报名表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中国老龄协会综合部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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