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2〕609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怀远教会建筑旧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环境整治与质量提升项目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怀远教会建筑旧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环境整治与质量提升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2〕609号
安徽省文物局:
《安徽省文物局关于怀远教会建筑旧址环境整治与质量提升项目的请示》(皖文物保〔2022〕3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怀远教会建筑旧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环境整治与质量提升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前期勘察和文物影响评估。加强老城历史风貌的研究,补充历史道路、地形及其他遗址等研究分析;补充完善各类反映文物建筑及场地现状的照片、图纸及相关说明,补充保护区划管理规定。
(二)细化设计方案。深化景观环境设计,适当加强文物本体间的视线联系,并进一步优化建筑立面设计及材质、色彩,弱化其体量感,确保在体量、尺度、材质等方面与古城历史风貌、文化内涵、文物建筑相协调;明确怀远一中教学楼改造设计,不得对西侧文物建筑产生不利影响;补充细化住宅改造、沿西岗古街改造具体设计方案;补充场地总体排水设计,重点关注文物建筑周边排水;补充必要的保护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安全。
(三)结合该项目做好文物建筑群的价值展示和阐释。涉及文物本体修缮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勘察设计方案另行报批。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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