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和60类工业产品实施细则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年第102号)【全文废止】

浏览量:          时间:2020-12-14 19:00:5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年第102号【全文废止】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和60类工业产品实施细则的公告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2020年12月7日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86件文件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58号)

 



为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要求,进一步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规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6号)规定,以及《质检总局关于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意见》(国质检监〔2015〕364号)精神,质检总局新制定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并对60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不含食品相关产品)进行了修订,现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和修订后的60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予以公布,自2016年10月30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原公布实施细则及修订单失效。请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依法加强对发证产品和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





附件: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实施 通则及60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 施细则【提取码: ynsy】



 


质检总局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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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质检总局, 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 实施通则, 工业产品, 实施细则, 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6年, 第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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