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艺厅函〔2022〕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遴选2022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2-08-06 05:49:18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遴选2022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22〕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21年年底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提出在“十四五”期间遴选和建设100个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为推动落实这一部署,贯彻《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要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不断提升近视防控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教育部决定遴选和建设一批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宗旨与目标

遴选和建设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依托基地,总结近视防控成功经验和模式,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专业引领优势,着力破解近视防控难题,全面提升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水平,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

二、遴选原则

(一)注重改革创新。基地的遴选和建设工作注重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以点带面推进近视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成效。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省域内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方面成效突出、有较好影响力的单位遴选出来。

(三)分步推进实施。“十四五”期间,教育部将遴选建设100个左右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分批逐步推进,2022年首批遴选30个左右。

三、遴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遴选范围

面向全国开展遴选,包括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方面成效突出、有广泛影响力的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省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或指导中心等。

2.在近视防控方面具备完整的组织架构、明确的工作目标、健全的工作机制、稳定的近视防控经费投入。

3.具备实力较强的专业技术力量,积极参与并推动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采取科学防控措施,为儿童青少年提供优质的眼健康服务。

4.在近视防控专业领域有创新成果、突出贡献,或者在构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科学体系方面有创新举措,经验可向全国复制推广。

5.在近视防控相关影响因素方面建立监测系统,严格把控近视防控服务质量以及防控措施的效果评价。助力当地政府开展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等建设工作。

6.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近视防控科普宣传教育,在科普素材发布、科普队伍建设、科普阵地拓展等方面有显著成效。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符合遴选条件的单位,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材料须真实可靠。

(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通过材料评审、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评审,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将评审出的1—2个经公示无异议后的申报单位材料报教育部。

(三)答辩。教育部委托有关单位组织申报单位开展答辩。

(四)认定与公布。教育部根据答辩情况,择优确定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公布。

对遴选认定的单位,命名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整合资源,合作发展,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品牌。

五、相关要求

(一)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把本省域内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成效突出、有较好影响力的单位遴选出来。

(二)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区推荐的基地相关申报材料,于2022年8月15日前报送至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电子版发送至jsfk@moe.edu.cn。

联系人及电话:樊泽民、许梅萍,010-6609623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邮编:100816。




附件:2022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申报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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