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2〕713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之祥符桥建设控制地带内杭政储出〔2021〕15号地块商业商务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2-09-04 06:14:54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之祥符桥建设控制地带内杭政储出〔2021〕15号地块商业商务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2〕713号
浙江省文物局: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报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之祥符桥建设控制地带内杭政储出〔2021〕15号地块商业商务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2022〕9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大运河之祥符桥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杭政储出〔2021〕15号地块商业商务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优化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古桥基础和驳岸的脆弱性,增大地下室、基坑开挖边界与祥符桥的距离,避让建设控制地带,确保文物安全。进一步优化拟建建筑形态,与周边风貌保持协调。完善街巷标高设计,加强与祥符桥桥头区域的衔接,将桥头区域作为关键空间节点予以深化,最大限度延续其历史氛围。校核图纸中建设控制地带界划范围,注意与现行法定区划保持一致;完善地下室的位置、范围和标高等相关图纸标注。
(二)完善文物保护监测措施和应急预案。施工前应对祥符桥及地块内其他保留建筑做好安全支护,注意与现有支护措施相衔接,避免重复干预。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文物监测,降低机械开挖对文物的影响,确保文物安全。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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