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办流通函〔2016〕第776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日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6-10-09 04:40:12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日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商办流通函〔2016〕第7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生产安全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营造国庆期间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狠抓措施落实

国庆节日期间商贸促销活动频繁,营业场所人员密集,商贸领域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制定国庆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要深入分析研究以往节日期间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提前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扎实做好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监管,及时消除隐患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节日安全生产,加强行业管理,积极主动配合安监、消防等部门指导商贸流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油库、储备库等单位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确保消防等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督促企业落实国家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的规定,妥善制定并严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拥堵、踩踏事件发生。创新管理模式,推进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联防联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和企业间互查互纠,及时消除隐患、化解风险,确保安全运营。

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应急值守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利用好各种媒体渠道,强化安全宣传教育,督促企业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加强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严格遵章守规生产营业,切实提高全行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要密切关注节日期间的行业安全生产舆情动态,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健全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汛情、气象情况,强化灾害天气预测预警等信息,引导企业做好防范应对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适时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针对国庆节日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
 

 


商务部办公厅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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