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2〕836号《国家文物局关于西汉帝陵-渭陵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咸阳市渭城区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西汉帝陵-渭陵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咸阳市渭城区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物考函〔2022〕836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西汉帝陵—渭陵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咸阳市渭城区公共卫生中心项目方案的请示》(陕文物字〔2022〕9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西汉帝陵—渭陵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咸阳市渭城区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
一、所报方案需作以下修改:
(一)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建议拟建建筑高度不超过40米,可取消综合楼仿古坡屋顶,高于24米部分建议采用拆分体块或立面设计等方式减小体量感;建筑整体色彩宜采用中等灰度色系,玻璃不得选用鲜艳色彩。
(二)完善施工设计,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和人员活动对文物周边环境的扰动,施工车辆不应穿越陵区。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全面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五、请你局督促地方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要求,全面梳理近年来涉及渭陵保护区划的建设项目情况,充分认识渭陵的重要价值,根据已有考古成果科学研提保护区划和管理规定,并抓紧编制渭陵保护规划,相关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妥善处理文物保护利用与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性质调整的关系。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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