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2〕783号《国家文物局关于青海明长城贵德古城和贵德文庙及玉皇阁建设控制地带内贵德古城展示利用及配套设施综合项目(一期)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2-09-11 03:12:39

国家文物局关于青海明长城贵德古城和贵德文庙及玉皇阁建设控制地带内贵德古城展示利用及配套设施综合项目(一期)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2〕783号







青海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在青海明长城贵德古城和贵德文庙及玉皇阁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贵德古城展示利用及配套设施综合项目(一期)的请示》(青文物局〔2021〕6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青海明长城贵德古城和贵德文庙及玉皇阁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贵德古城展示利用及配套设施综合项目(一期)。

一、所报方案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加强青海明长城贵德古城历史格局及传统建筑布局、形制研究,在此基础上优化拟建建筑平面及立面设计,保留历史特色,避免整齐划一,并与该区域景观风貌相协调。

(二)补充拟建项目鸟瞰图,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贵德古城整体风貌的影响,并提出科学合理的减缓措施。

(三)进一步明确拟建项目与北侧道路地下管线的位置关系,留足安全退让距离。加强施工管理,完善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的文物监测措施、临时性保护措施及相关应急预案。

(四)进一步强化拟建项目对贵德古城文物价值的展示、阐释功能及公共文化服务功能。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拟建项目相关区域做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勘探,确保重要文物遗存得到充分避让。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五、请你局指导当地人民政府,尽快编制青海明长城贵德古城详细保护规划并履行报批程序,统筹考虑城内总体布局、道路系统、用地功能、建筑高度与风格等要求,避免无序建设。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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