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搜救函〔2022〕1328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奖励2021年度贡献突出社会搜救力量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奖励2021年度贡献突出社会搜救力量的通知
交办搜救函〔2022〕13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各省级海上搜救中心,长江干线水上搜救协调中心:
202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级海上搜救机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密切协同、积极作为,全年共组织协调搜救行动1990次,协调飞机267架次、各类船艇14038艘次,成功搜救中外遇险船舶1171艘、中外遇险人员13928名,搜救成功率95.5%。
一年来,广大社会搜救力量自觉接受各级海上搜救机构的组织、协调、指挥,就近就便参加海上搜救行动,为海上搜救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交办搜救〔2020〕39号)等有关规定,经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决定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冰蓝水上救援队、“安东1”轮、许波同志等社会力量(单位、船舶和个人)给予搜救奖励,奖励金额共计749.4万元。
希望受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发扬临危不惧、乐于奉献的奋斗精神,更加积极地投入到海上搜救行动中;各海上搜救力量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大力弘扬“险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团结就是力量”的搜救精神,竭尽全力、科学施策,以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级海上搜救机构要积极支持社会搜救力量健康发展、安全发展,全力推进海上搜救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努力当好中国现代化的开路先锋提供可靠的海上应急保障。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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