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水体函〔2022〕338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国水环境情况通报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2-09-18 06:42:21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国水环境情况通报的函





环办水体函〔2022〕3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22年以来,各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但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突出:部分地区黑臭水体出现反弹,消除劣Ⅴ类工作滞后;部分地区城乡面源污染严重,汛期污染强度大;少数重点湖泊水质恶化等,全国水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为更好落实“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现将2022年上半年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国家地表水评价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5.7%,同比增加4.0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1%,同比减少0.8个百分点。

26个省份Ⅰ-Ⅲ类断面比例同比上升,其中,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北京市、陕西省等5个省份上升幅度超过10个百分点;青海省等5个省份Ⅰ-Ⅲ类断面比例同比下降(见附件1)。

16个劣Ⅴ类断面(扣除自然因素影响)分布在11个省份(见附件2)。其中,云南省数量最多,为4个。

18个水质明显恶化断面(扣除自然因素影响)分布在13个省份(见附件3)。其中,内蒙古自治区数量最多,为3个。

10个完成治理的城市黑臭水体出现明显返黑返臭现象,分布在5个省份的9个地级市(见附件4)。

一些地方环境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城乡面源污染比较突出。全国汛期污染强度较大的前50名断面分布在20个省份(见附件5),数量较多省份为山西(9个)、江西(5个)、云南(5个)。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查哈阳乡断面、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凤山桥边断面、福建省三明市永安贡川桥断面汛期污染强度位于全国前三名,分别为考核目标限值的17.6倍、17.3倍、17.1倍。

请相关地方高度重视上述问题,深入查找原因,明晰责任,扎实推动问题解决,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附件:

1.2022年上半年全国各省份水质情况

2.2022年上半年劣Ⅴ类断面清单

3.2022年上半年水质明显恶化断面清单

4.2022年上半年返黑返臭城市黑臭水体清单

5.2022年上半年地表水汛期污染强度前50名断面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8月24日







附件下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国水环境情况通报的函附件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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