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委办农函〔2016〕211号《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城乡统筹标准化研究项目和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6-10-10 03:40:13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城乡统筹标准化研究项目和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

 


标委办农函〔2016〕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城乡统筹领域标准化工作,我委组织编制了《2017年度城乡统筹标准化研究项目和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指南》,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行业、本地区实际,按照《指南》要求,做好城乡统筹领域标准化研究项目和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
 


附件:重要标准化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2017年度城乡统筹标准化研究项目和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指南

 



为加强城乡统筹领域标准化研究和标准制定工作,做好2017年度城乡统筹标准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明确项目支持重点、方向和申报的有关要求,服务和支撑我国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工作,国家标准委特制定本指南。

一、立项原则

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推动实施国家标准化战略,坚持改革创新、协同推进、科学管理、服务发展基本要求,紧紧围绕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型城镇化领域标准化的需求,以推进重点标准制修订为目标,从源头上提升标准质量和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立项要求

(一)2017年度立项项目包括标准化研究项目和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两类。

(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研究项目和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征集、遴选和申报工作。相关研究单位可以直接向国家标准委申报标准化研究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在结合城乡统筹发展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充分论证,提出研究项目或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广泛吸收相关单位参与起草工作。

(四)标准化研究项目以标准的前期研究为重点,项目考核的重点指标为国家标准草案,项目经费50-100万元/个,项目研究周期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应符合标准化改革要求。

(五)国家标准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研究项目和标准制修订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立项项目并进行公示。

三、立项范围

(一)农村综合改革领域

1、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主要包括:农村生产设施、生活设施、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生活环境治理、文化传承与保护、基层组织建设和农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经营等。

2、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标准化,主要包括:农村基本社会服务、人口计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公共就业服务、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公共教育服务、社会事务管理、社会治安、防灾减灾等。

3、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主要包括:农村电子商务、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农资供应服务、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流通服务、农业信息化服务、农业金融服务等公益性或经营性服务。

4、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标准化,主要包括: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规范等。

(二)新型城镇化领域

1、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主要包括: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农业转移人口成本分担、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参与等。

2、城镇化布局和形态,主要包括:城市群发展、城市空间设计与规划、城市综合性及公共设施规划、城市修补改造、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等。

3、新型城市建设,主要包括: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智慧城市、创新城市、人文城市、紧凑城市、海绵城市等。

4、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城市道路、建筑、供水、供电、交通等基本生活设施,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养老、就业、旅游和休闲、无障碍与应急避难等公共服务设施;城市防洪、排水、防涝与调蓄、公园绿地等城市生态设施等领域规划与评价。

5、城镇创新发展,主要包括:特色小城镇培育、土地利用机制完善、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创新、产城融合发展、社区自治和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

四、申报材料及需求

(一)标准化研究项目

申报标准化研究项目,需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三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材料邮寄地址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食品与农业标准化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邮编:100191),联系人:云振宇(010-58811645),邮寄信封上请注明“2017年城乡统筹标准化项目”。同时,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yunzy@cnis.gov.cn。

(二)国家标准项目

申报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需按照国家标准制修订程序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1.网上申报要求。

申报国家标准项目须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电子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可以通过相关部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地方质监局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应包括:

(1)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应填写完整、详实,并在“备注”栏中注明“2017年城乡统筹标准化项目”。

(2)标准草案。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标准草案,标准草案应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对于修订项目,应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理由。

2.书面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公文和国家标准项目汇总表。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书面材料邮寄地址为: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标准技术评估处(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邮编:100026),联系人:李娟(010-82261071),邮寄信封上请注明“2017年城乡统筹标准化项目”。电子邮件:lij@sac.gov.cn。

(三)申报材料格式

标准化研究项目格式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www.sac.gov.cn)中的“通知公告”中关于本申报指南文件的附件中下载。国家标准项目申报材料格式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中的“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信息系统”专栏下载。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至2016年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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