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函〔2022〕61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征集第二批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征集第二批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的通知
民办函〔2022〕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总结推广各地基层治理实践创新经验做法,营造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良好氛围,现就征集第二批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案例主题。2022年各地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特别是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基层减负、疫情防控、城乡社区服务、智慧社区建设等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形成的创新性、有效性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二)案例类别。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城乡社区治理服务。
(三)案例内容。典型案例一般应包括:案例背景,主要是申报单位当地基层治理面临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主要做法,主要是当地推动基层治理的经验做法,应具有创新性;工作成效,主要是当地基层治理创新取得的进展成效等,应有群众满意度结果为支撑。案例篇幅控制在2500字以内。
二、征集流程
(一)自主申报。10月30日前,由县级民政部门汇总本地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形成申报材料报地市级(或计划单列市)民政部门审核,由地市级(或计划单列市)民政部门择优推荐省级民政部门。
(二)省级推荐。11月30日前,省级民政部门综合考虑区域分布、工作基础、经验成效、选题均衡性等因素,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遴选优秀案例,报送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每个省一般不超过5个。
(三)择优确定。12月30日前,民政部以适当方式组织评审并考察,择优确定全国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以民政部名义组织宣传推广。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指导做好典型案例梳理总结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择优推荐典型案例。
(二)加强典型示范。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本地基层治理典型案例征集工作,鼓励引导基层创新,通过典型示范全面推进相关工作。
(三)加强工作指导。要结合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加强对本地区基层治理工作指导,全面总结进展成效,研究解决基层治理面临突出问题。
附件:第二批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申报表(略)
民政部办公厅
2022年9月23日
联系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 李亚娟
联系电话:010-58123078
邮箱:cxsqf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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